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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VCF 上诉:简要概述

2020年11月23日
VCF上诉
首页博客理解VCF上诉:简要概述

与大多数政府福利项目一样,申请 9·11受害者赔偿基金 (VCF)的申请者,往往被认定不符合福利资格,或获得的福利金额低于其认为应得的数额。然而,初次被拒并不意味着您的 索赔 已无转圜余地。该基金允许不满的申请人及索赔人对不利的资格认定和赔偿决定提出上诉。以下,我们的 VCF律师 为您概述VCF上诉流程。若您对具体情况存有疑问,请直接联系我们。 

何时上诉与何时修改

你是否应该 上诉还是修改 取决于您希望实现的目标。通常,当您对VCF对您索赔的裁定提出质疑时——包括资格认定和赔偿金额认定——应选择上诉。反之,您应 修改 : 

  • 经核实,您的索赔不符合资格; 
  • 您无法再提供任何文件来证明符合资格;以及 
  • 你认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唯一途径是在听证会上作证。

在下列情况下,对赔偿决定提出上诉是适当的: 

  • 您认为VCF对您所获赔偿金的计算存在错误,且不同意该赔偿金额的裁定结果,
  • 您可以提供额外文件,直接佐证您关于该裁决存在计算错误和/或
  • 您认为该证词有助于为受害者赔偿基金(VCF)重新计算您的赔偿金额奠定基础。

对于其他类型的VCF决定,修订更为合适,例如在以下情况下: 

  • 您发现了未随索赔提交的新信息
  • 您曾被VCF要求提供补充信息,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 自收到决定通知书以来,您的情况已发生变化。

例如,假设您因无法证明自己曾在 纽约市暴露区 期间的必要时段内无法证明自身存在。尽管您已提交所有现有文件,但您认为可通过听证会作证来证明存在。此种情形下,上诉是恰当的。 另一方面,假设您因上述相同原因被拒绝资格认定,但随后找到了在相关时间段内租住于暴露区域公寓的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修改申请更为合适,因为您只是在补充最初申请中遗漏的证据。每个案例情况各异;但在决定上诉或修改申请前,您应咨询我们的 VCF律师 ,确保采取最有利于您案件的行动。 

我们的VCF律师为您详解如何提起上诉

提起上诉的流程相对简单。当您收到受害者赔偿基金(VCF)寄来的资格认定或赔偿决定函时,该函件将附有《上诉申请表》。启动上诉程序需遵循以下步骤: 

  • 请填写并签署随附的上诉申请表,并在30天内将其寄回VCF。
  • 请准备您的申诉材料包,其中包含: 
    • 一份已填写的听证前问卷(随决定函一并寄送)
    • 关于上诉的说明 
    • 所有支持您申诉的相关文件 
  • 请在收到决定通知书后60天内提交申诉材料包。

上诉说明是由您(或您的9·11律师)撰写的书面陈述,其中阐述了您提出上诉的理由。通常包括: 

  • 您认为裁定不当的具体资格拒绝理由,或您认为计算有误的裁决具体组成部分
  • 您在听证会上针对被上诉决定的每个组成部分拟提出的具体问题
  • 您作为上诉材料包的一部分提交的文件清单,用于支持您对所上诉决定各组成部分的论点。

上诉说明书为听证会奠定基础,并使受害者赔偿基金(VCF)能够判定您是否具备有效理由对他们的裁决提出上诉。若VCF认定您的上诉有效(即您的异议应作为上诉而非修正案处理),将通知您听证会的时间与地点。尽管撰写论据和整理上诉材料看似艰巨,但我们的 VCF律师 将协助您构建最具说服力的法律主张。 

听证会流程说明

大多数VCF听证会均以现场形式举行,但该机构允许无法亲自到场者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参与听证。听证会本身采用非对抗性模式——这意味着其形式与常规法庭程序不同。此类听证通常由特别主事官或其办公室内受过专门培训的听证官主持。若您 有律师代理,其将全程陪同您参与听证。听证期间,您可提交支持申诉所需的证据及其他信息。 

您亦可出示证人(包括医生等专家证人)为您作证。听证官将向您及证人提问,并审查您提交的证据。听证结束后,听证官将向特别主审官提出建议。特别主审官将综合审查所有呈交材料——包括您的证词、申诉说明文件及相关佐证文件——并就您的申诉作出裁决。 随后您将收到后续通知函,告知特别主事官的裁决结果。 

联系我们的VCF律师,了解更多关于上诉流程的信息

若您考虑对受害者赔偿基金(VCF)的资格认定或赔偿决定提出上诉,应首先咨询律师,以确定上诉是否为最佳选择。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VCF律师 ,请通过我们的 在线联系表 或致电844-982-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