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受害者赔偿基金认定,若个人在2001年9月11日至2002年5月30日期间曾出现在以下场所,即属于9·11粉尘暴露受害者:
- 在零地带或“废墟堆”
- 在曼哈顿下城(通常指运河街以南区域,但可能北至休斯顿街)
- 在史泰登岛鲜杀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弃物
- 在任何官方指定的废弃物清理点,包括码头、驳船或转运站
- 在某些区域(如车库),曾存放、驾驶、清洗、维修或保养过受世贸中心污染的车辆
- 在临时停尸房或纽约市首席法医办公室(OCME)
曾在上述地点之一的人员可能有资格获得9·11赔偿。符合9·11赔偿条件的疾病包括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以及胃食管反流病(持续性胃灼热)。若逝者生前曾罹患与9·11事件相关的疾病,其家属同样可能获得赔偿资格。
联邦政府已为9·11受害者赔偿基金拨款70亿美元。该基金将于2020年12月18日到期。迄今为止,该基金已支付逾20亿美元的9·11赔偿金。
无论袭击者的意图如何,9·11袭击都是化学战行为。大气科学家托马斯·卡希尔评论道:"废墟堆如同一座化学工厂。它将建筑物及其内部物品——包括大量计算机——的成分混合熔炼,释放出有毒金属、酸类和有机物气体。"
9·11事件后,联邦政府曾告知我们空气安全无虞。但后来我们得知,当时空气中充斥着9·11事件产生的有毒物质。以下仅列举部分在2001年9月11日至2002年5月30日期间污染空气的9·11有毒物质与致癌物:
- 石棉
- 铅
- 结晶二氧化硅
- 多氯联苯(PCB)
- 二噁英
- 石膏
- 方解石
- 玻璃纤维
- 塑料
- 航空煤油
- 变压器油
- 计算机(个人计算机和大型计算机)
- 汞
- 聚氯乙烯(“PVC”)
- 铜
- 荧光灯泡
- 电力电缆
- 苯
- 一氧化碳
- 蛭石
- 白云石
- 铬
- 镉
袭击并未止于9·11事件。联邦政府估计,在2001年9月11日至2002年5月30日期间,约有50万人接触了9·11事件中的有毒物质。
若需了解联邦政府是否认定您为9·11事件有毒物质暴露受害者,请致电844-982-2667或访问info@pittabaione.com联系Pitta & Baione律师事务所,获取免费咨询。